1)第298章交涉,大闺女的交代_开局被雷劈到不信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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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的,没错,我很聪明,第三种方法确实跟我们现在的情况相矛盾,所以不能考虑。

  在苏瓷为我解释了这个问题以及风轻云淡地说出“第四种方法几乎可以不用考虑”、“如果刻意要用这个方法就只需反复自杀”、“听天由命”之类介绍之后,我和黄大哥都一致决定要同时实行第一种和第二种方法。理由,有4个:

  第一,黄大哥认为我们对那2种方法都没有绝对的把握;

  第二,黄大哥认为同时实行那2种方法在时间上和空间上都没有冲突;

  第三,黄大哥认为虎头猫有很大机会可以跟我签订契约;

  第四,黄大哥认为我们可以伺机对附近的天谴者发动攻击。

  无可否认,这4个理由严格说来都是黄大哥的理由,但我觉得:既然我认为黄大哥的理由是正确的,而且我将黄大哥的理由记住并当作了自己的理由,那就没什么问题了。

  根据苏瓷在西边大世界搜寻补充能量探索所得的咨询可知,西边大世界35公里之内暂时都还没有天谴者,所以她能比较顺利地击伤并带回诳兽尺牛。

  原本按照战斗力评级来说,苏瓷跟尺牛之间应该是不相伯仲的,但苏瓷是曾经因为实力太强而从天谴者被封印起来的神仆异宠,跟大多数诳兽相比都不在同一个档次。当然,我不是苏瓷,我不知道具体的打斗情况。只能通过苏瓷所说的“稍微费了点功夫”推测得知,仅仅350回合之后,尺牛就被苏瓷擒到怀里。

  “啪嚓嘶啦!”

  “啪嚓嘶啦!”

  可恶妹子还在快乐地吃着喝着,我其中没有忘记跟大闺女进行准时交涉,顺利帮助大闺女找到了虎头猫。

  在找到虎头猫之前,大闺女费了很大功夫才在相对发达的陈南村的某个垃圾堆里找到一根因为胀气被丢弃的单汇鸡肉肠。这其中的艰辛,也许是大多数人所无法想象的。

  如果一定要形容其过程的侥幸和艰辛的程度,可以说:那无异于在人来人往的街道上捡到一根半斤重的金条。

  毕竟,那是单汇鸡肉肠。大品牌、高质量、好口感、美滋味,无论拌饭、捞面、当零食都是极佳的选择,买的人多、吃的人也多,很少有买到却没被吃的情况。而在那很少的情况当中,又极少有扔掉却没被拾荒者发现取食的情况。

  如果有人拷问为什么不叫大闺女去随便一家小卖店里面买一根单汇鸡肉肠,我会很负责任地回答说:大闺女没有钱,我身上也没有现金可以交给大闺女,而且因为大闺女是诳兽、无法被小卖店的店长和店员看到继而进行买卖。至于为什么不叫大闺女去随便一家小卖店里偷,我觉得有必要大义凛然地说:那是不应该的,那是不符合人民群众最根本利益的,那是我严正拒绝的。

  撇开大闺女在垃圾堆里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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